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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5月30日-6月06日)

2021-05-24

  NO.1

  北京: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鼓励招标人(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

  6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知指出,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疫情期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评标专家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进行评标。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招标人(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

  NO.2

  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两阶段有序恢复开评标活动

  近日,上海住建委发布《关于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开评标活动管理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以下简称为《工作提示》)。根据《工作提示》要求,依据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两阶段有序恢复开评标活动。第一阶段:2022年6月1日至6月20日,主要采取远程开评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第二阶段:6月20日之后,除中高风险区域外,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线下开评标场所全面恢复。此外,提示还对线下开评标场所和线下开评标人员管理、健康核验异常情况处置、优化招投标监管等作出具体要求。

  NO.3

  安徽: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含工程总承包类)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各市、省直管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设置依法可独立发包专业工程的异常低价,招标人可参照执行。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活动,招标控制价的组价编制文件原则上应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严禁违规上浮或下调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勘察、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实行定价招标。

  NO.4

  株洲:专项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

  近日,从相关会议获悉,今年株洲市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株洲将重点在深化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整治招投标代理机构不专业、充当围标串标操盘手等问题,整治评标专家不公正、不负责、徇私舞弊的问题,巩固招投标管理基础性工作等方面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整顿代理机构行业秩序方面,利用专项检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全面核查,清理没有专业能力、专业人员的代理机构。打击招标代理机构充当招标业主代言人、围标串标操盘手和掮客、给招标业主回扣等行为,规范代理机构选取工作,完善代理机构以及人员信用评价管理。与此同时,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建立健全评标行为抽检制度,强化异地评标随机性,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推进招投标领域信息化建设,强化现场监管,巩固标后监管,提升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推动电子化行政监管平台年内上线,持续巩固招投标管理基础工作。

  NO.5

  赣州: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印发《2022年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查处和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全面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假招标、假投标、假评标等突出问题,全面清理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废除招标投标领域区域壁垒,依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参与主体行为,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强力推进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