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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5月23日-5月29日)

2021-05-24

NO.1

  中办、国办: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可不招标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

  NO.2

  浙江征集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近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发布《征集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面向社会征集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公告》明确了六项线索问题征集范围:一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问题;二是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问题;三是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问题;四是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履职问题;五是合同履约不力及严重违约问题;六是其他相关问题。

  NO.3

  辽宁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工作,紧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的行为,部署在5月至10月期间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此次行动范围覆盖省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求各部门将2022年度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文件等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全面清理审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的不合理限制。行动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及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成员,对2022年度各部门发布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公告文件进行抽查,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确保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情况,将纳入省政府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内容。

  NO.4

  河北:全省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监督检查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将全面排查我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等情况,检查各地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问题线索排查整治情况、规范建筑企业市场行为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行为;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标后不履约行为;计价活动不规范行为。其中,重点整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严厉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NO.5

  安徽:打击勘察设计行业围标串标、挂靠行为

  日前,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严厉查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坚决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出租出借资质资格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违法分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NO.6

  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新乡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方便市场主体提前获知招标信息、充分做好投标准备。新乡市公管办印发通知明确,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将于6月1日起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通知明确适用范围和发布内容。凡是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范围的,进入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发布项目名称、招标单位、项目概况、投资金额、计划招标时间等非涉密内容。